印刷教科書被控侵犯版權罪成 華企等判賠償菲出版社2470萬
本報訊:岷里拉市審判法庭認為一家中國公司和3家本地夥伴公司侵犯了版權,並命令他們向一家菲律濱出版社支付2470萬披索。
第24號分庭的主審法官維惹道利德於12月8日就聖瑪麗出版公司和社長卡沓米罕對福建新技術製彩印刷公司,M.Y。洲際貿易公司,及東主泰德文。黃(音),還有Allianz營銷和出版公司所提出的侵犯版權控訴作出了判決。
據法庭的35頁判決說,維惹道利德要求M.Y。洲際貿易公司、黃氏、Allianz和福建新技術製彩印刷公司支付2469萬5830披索,其中包括1806萬的實際損失賠償、100萬披索的精神損害賠償、200萬披索的懲罰性賠償、50萬披索的律師費以及313.5萬披索的訴訟費用。
法官維惹道利德裁定:“考慮了前提,因此,特此責令被告M.Y。洲際貿易公司、泰德文。黃(音)、福建新技術製彩印刷公司以及Allianz營銷和出版公司:不得印刷、複製、進口、修改、分發、推銷、銷售(主體)教科書及其副本,包括修訂版或其他格式版本。”
這宗控訴是在聖瑪麗出版公司和福建新技術製彩印刷公司簽署了印刷合同之後提出的。可是,福建新技術製彩印刷公司沒有向聖瑪麗出版公司交付該批書,反而交付給其本地夥伴公司。
之後,福建新技術製彩印刷公司向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