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敏直:監察署對總統無管轄權
本報訊:參議長彭敏直說,監察署對杜特地總統沒有管轄權。
在杜特地表示自己將會無視監察署對其財富所進行的調查之後,彭敏直髮表了該聲明。
彭敏直昨天告訴記者:“總統跟監察署長是一樣的,他們都是可彈劾的官員。理論上,總統稱除了眾議院及參議院,便沒有什麼機關對他具有管轄權的聲明是正確的。國會彈劾他,參議院審判他。理論上,他是正確的。”
他說:“他們都正確。沒有人可豁免調查,但總統是獲豁免訴訟,除了彈劾案之外,但總統也沒有被規定要與監察署的調查合作。”
彭敏直也說,馬拉干鄢應該獲准調查該事件。
他說,杜特地的指控並非只針對監察署長,而是整個監察署,尤其是該機關內的腐敗情況。
他補充:“讓他調查吧。讓行政部門調查監察署吧。”
杜特地在早前說,他將成立一個委員會,調查監察署的所謂腐敗情況。
他也挑戰了莫拉禮斯及大理院首席大法官西禮諾跟他一起辭職,他說,如果他們彼此都沒有權力調查彼此,那麼,那將由軍方來做。
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狄倫說,眾議院擁有調查及檢控可彈劾官員的唯一權力,並且呼籲杜特地及監察署長“停火”。
他建議杜特地,如果他擁有任何指證監察署長莫拉禮斯的證據,便對莫拉禮斯提出彈劾控訴。杜特地也是一名可彈劾的官員。
狄倫說:“我們必須記住,憲法有足夠的保障紀律及追究犯錯的官員。調查及檢控如大理院首席大法官及監察署長的可彈劾官員之權力只屬於眾議院的。”
根據憲法第11條第2節,總統、副總統、大理院成員、憲法委員會成員及監察署長可因違反憲法、判國、賄賂、貪污腐敗及其它嚴重罪行或背叛公眾信任而被彈劾罷免。
狄倫說:“總統不能夠對如監察署這樣的獨立機關行使權力及影響力,更不必說是像司法機構的政府平等分支機構。這就是我們憲法所設想的政府架構。”
狄倫說:“眾議院可以制衡行政機關、司法機構和獨立的憲法委員會,但憲法也為其提供了足夠的獨立自主權力並且隔離壓力,以便有效履行其憲法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