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第11条规定,妨碍防疫措施罪罪名成立,可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和罚款200万柬币到1000万柬币(500到1500美元)。如果导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和罚款500到2000万柬币(1500到3000美元)。
第6条规定,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罚款100万柬币至500万柬币(约250美元至1250美元)。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导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柬币至1000万柬币(约500美元至2500美元)。
作者: 菠菜圈
2021-04-22 01:10: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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