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引为头目的网络诈骗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结算资金和管理人员,有人负责发展“下线”,该团伙平时以收购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两种方式来获取违法资金。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将自己名下的几张银行卡贩卖给犯罪嫌疑人肖某引,用于“跑分”,犯罪嫌疑人伍某强、陈某详、麻某鸿、蒋某杰提供自己和他人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同犯罪嫌疑人肖某引一起为涉黄平台收取会员费,犯罪嫌疑人罗某秋则帮助肖某引“洗白”违法所得。犯罪嫌疑人肖某引、罗某等7人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引、罗某等7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 菠菜圈
2022-03-19 20:40: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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