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嫌疑人陆续到案。
经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以刘某某为首的“跑分”洗钱团伙在萍乡市多个酒店开房作为窝点,使用收集来的银行账户收取“上线”转入的资金,再购买“火币”、“OK币”等虚拟货币转回“上线”,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资金支付结算。其中刘某某为该团伙组织者,林某、戴某、李某三人为该团伙操作手,贺某、李某向该团伙提供银行账户。
黎川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陆续追缴该团伙非法所得2万余元,并以刘某某等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
作者: 菠菜圈
2021-11-30 02:10: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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