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巫山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该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巫山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5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净坛一路500号
联系人:谭警官
联系电话:18290225656
作者: 菠菜圈
2021-10-17 20:30: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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