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陌生男子。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期间,魏某名下的银行卡共计流入网络赌博资金一亿多元,欧某名下的银行卡共计流入网络赌博资金3900多万元。
该院经审查认定,魏某、欧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起诉二被告人。
经审理,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作者: 菠菜圈
2021-08-05 00:30:13 发布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