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通過手機芯卡註冊法案
本報訊:參議院在昨晚的全體會議上通過了旨在菲律濱強制用戶註冊其手機芯卡。
由參議院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參議員格麗絲。傅倡議的第1310號參議院法案或提議的手機芯卡登記法案,旨在通過要求移動電話用戶在註冊手機芯卡時出示有效的政府身份證和文件,來遏止手機和電子通信輔助的犯罪。
在第19屆國會重新提交後,該法案經過了修改,將其覆蓋範圍從普通手機芯卡擴大到更新類型的手機芯卡,例如電子芯卡。
根據參議院通過的法案,攜帶手機芯卡的未成年人應使用其父母或監護人的姓名進行登記。
與此同時,電信公司將負責在一個安全的數據庫中保護所提交的個人信息。
它們對安全標準的遵守情況應由信息通信技術部每年進行審計。
參議員傅保證,任何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都會受到懲罰。
她表示,第1310號參議院法案還包括對“詐騙”的處罰,或更改手機芯卡,以使其看起來像是由其他註冊用戶發送的消息。
她說:“這項擬議法案的目的是加強我們的網絡犯罪法。”
她承認其同事對法案進行了微調。
她表示希望該法案的通過將有助於阻止使用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犯罪。
她強調說:“這不是靈丹妙藥,但這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
另一方面,在昨天,眾議院以250票贊成,6票反對,1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了第14號眾議院法案,該法案強制註冊手機芯卡。
根據信息和通信技術委員會準備的國會情況說明書,該法案建立了一個面向所有用戶的芯卡銷售和註冊系統。
它還要求所有公共電信實體(PTE)向國家電信署(NTC)提交經過驗證的全國授權經銷商和代理商名單。他們將被要求每年每季度提交一份更新的名單。
根據該法案,所有公共電信實體必須為其用戶保留一個芯卡登記冊,其中包含所需的信息。
情況說明稱,有一項關於信息保密和不披露的規定,禁止發布用戶的信息,除非法院傳票或合法命令,或執法機構針對某一個用於犯罪的號碼進行調查時提出的書面請求。
它補充說,芯卡註冊中的保密條款在銷售點生效。
一旦法案生效,現有的預付費芯卡用戶也必須註冊其芯卡。未在規定期限內註冊的,芯卡將自動停用。
根據情況說明書,該法案旨在促進最終用戶問責制,防止手機詐騙和數據洩露的擴散,並協助執法機構解決涉及使用手機設備的犯罪。
違反擬議法律的公共電信實體將面臨以下處罰:
第一次違規——罰款30萬披索
第二次違規——罰款50萬披索
第三次及以後的違規——罰款100萬披索
同樣違反規定的直銷商將面臨暫停營業的處罰和5000至5萬披索的罰款。
執行機構的官員或僱員也將面臨停職或開除的處罰,以及由法院決定的罰款,但不影響對違法行為提起適當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