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到年底了,还没休的年假怎么处理
我在迪拜的一家公司工作,我有几个累积的假期有待处理。在新的一年里,这些假期怎么处理?
我们假设你是全职雇员。因此,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就业关系管理法》(《就业法》)和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关于实施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就业关系管理法》》(《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的规定适用。
在阿联酋,雇员在雇主处连续工作每一年都有权享受30天的年假。这符合《就业法》第29(1)条的规定。此外,雇主需要在两年内至少给予雇员一次年假。这符合《就业法》第29(8)条的规定。"雇主不得阻止雇员使用超过两年的累积年假,除非雇员希望根据机构章程和本法令执行条例的规定结转年假或以薪代假"。然而,根据法令法第(29)条第(8)和(9)款的规定,雇员只能将15天的年假结转到下一年。这符合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第19条的规定。"
1. 雇员可以将不超过一半的年假结转到下一年,或者他可以与雇主达成协议,根据他在享有假期时的工资领取现金补贴。
2. 如果雇员的服务期结束,应根据基本工资向他支付法定年假余额的现金津贴。
然而,如果雇员在完成一年的服务后希望不休年假,他或她只能将15天的年假结转到下一年,并可(由此)向雇主索取现金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