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維洛斯尋求誹謗非刑事化
本報訊:參議員洪智維洛斯提交了一項法案,要求將誹謗非刑事化,她辯稱菲國的誹謗法已被利用和濫用來壓制新聞自由。
洪智維洛斯在上週提交的第1593號參議院法案旨在廢除經修訂刑法中有關誹謗的部分內容,以及2012年《網絡犯罪預防法》中有關網絡誹謗的條款。
洪智維洛斯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的誹謗法已被武器化以扼殺非常基本的基本權利。這些法律一直被用來攻擊我們的許多自由,尤其是新聞自由。如果我們要真正捍衛新聞自由,就需要將誹謗非刑事化。”
雖然洪智維洛斯的提議旨在消除誹謗的刑事性質方面,但它仍然允許人們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這位反對派參議員表示,網絡誹謗已被武器化,以壓制記者。她說,這些記者只是在做他們的工作。
她說:“如果我們不糾正這一點,誹謗將繼續被用來扼殺我們的自由。”
洪智維洛斯宣布,她是在碧瑤記者和Rappler撰稿人法蘭克。斯馬杜因2017年的一篇臉書帖文被計順市法院判定網絡誹謗罪成的當天提交了該法案。
在2012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宣布菲律濱繼續將誹謗定為刑事犯罪違反了菲國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義務。
菲國的記者長期以來一直呼籲將誹謗,以及2012年《網絡犯罪預防法》中規定的更嚴重的網絡誹謗罪非刑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