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勒索同胞百萬 2中國綁匪判無期
本報訊:國調局在昨天表示,2名中國公民已被巴蘭玉計市地區審判法院判處綁架勒索罪成。
國調局在一份聲明中說,劉志華和朱玉瓊(皆音)被判在2020年綁架同胞鄭希兵(音)並向其索要100 萬披索罪名成立。
國調局稱:“在2022年12月2日,巴蘭玉計市地區審判法院第295分庭作出了判決,認定兩名被告犯有綁架勒索罪,並被判無期徒刑,沒有假釋的資格。”
它說,那些被判有罪的人是於2020年12月13日在巴蘭玉計市新濠天地的Nuwa酒店被 國調局的緝毒特別工作組逮捕。
它說,國調局—緝毒特別工作組是根據鄭希兵的朋友的報案資料採取行動。
國調局援引地區審判法院判決定說:“檢方能夠證明存在綁架勒索的所有要素,因為被告密謀並故意、非法和邪惡地綁架了鄭希兵,並將他關押在巴蘭玉計市新濠天地Nuwa酒店的一個房間內,索要贖金13.6萬元人民幣,相當於100萬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