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施會促財富稅 議員倡奢侈品稅
本報訊:眾議員薩塞達昨天建議對奢侈品徵稅,而不是像菲律濱樂施會在其最新報告中提議的那樣對富人徵稅。
薩塞達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其委員會——稅源委員會正在研究對幾類奢侈品徵收非必需品稅。
薩塞達說:“我不能針對人口中的某一特定群體所擁有的東西。他們將只會申請外國公民身份,然後把錢轉移到其他願意接受的國家。”
“但財富會導致奢侈的生活方式,或者經濟學家所說的炫耀性消費。我們可以對這些物品徵稅,因為他們無論如何都不介意支付。”
據薩塞達說,如果一件物品超出了絕大多數人的合理負擔範圍,並且對于任何基本功能來說都不是必需的,那麼它就被認為是“奢侈品”。
薩塞達表示,他們正在研究徵稅的項目包括手錶、手袋和其他超過5萬披索的皮革製品;500萬披索以上的私人飛機、豪華轎車;售價超過1億披索的住宅物業; 每瓶2萬披索以上的飲料;並交易超過10萬披索的畫作等。”
目前,已根據稅法第150條對珠寶、香水和遊艇的價格徵收20%的稅。
薩塞達還表示,正確估價菲國的不動產也是確保對富人適當徵稅的重要一步。
他說:“我們可以更好地對奢侈不動產徵稅,而不是對現金、股票、債券和其他金融工具等高度流動的資本徵稅。而且,我們不必開徵新稅,因為我們應該正確評估這些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