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HC:五月份起支票应具有完整数字签发日期
本报讯:菲律宾清算所公司(PCHC)已提醒公众,除特定情况外,5月份将不再接受以字母数字格式书写的签发日期支票。
PCHC在1月17日签发的第3738号备忘录通知,提醒清算参与者,从5月1日开始支票应具有的完整数字签发日期,字母数字发行日期使用截止日期至4月30日。
PCHC在通知中说:我们还想澄清,完整数字日期格式的目的是实施一个标准,将支票的签发日期写在截止日期之后,该标准将成为确定支票清算可接受性的一部分。 ”
2018年PCHC已经规定,清算银行将按照月日年顺序读取以数字格式书写的日期,这意味着2023年1月24日的支票,签发日期格式应为01/24/2023。
然而,它指出,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字母数字格式的支票仍可被接受:
2023年5月2日前银行接受或加盖“Warehoused(储入)”印章的过期支票(PDCs);
未加盖“Warehoused(储入)”印章但印有“唯一识别码”的信用证,表明银行已于2019年2月1日前收到这些信用证;
清算银行签发的经理支票或出纳支票以及弃权声明,以及签发新支票设计标准和规范之前的支票。
根据PCHC于2021年4月发布的2021年第21号备忘录通知,支付设计标准规定日期应遵循月-日-年格式,并应在方框中,将披索符号移出数字框中的金额,并有签名方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