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父親陪產假增至30天
本報訊:爸爸們也應該因為他們的新生兒,獲得延長休息的時間。
眾議員里洛動議把每位在職父親的全薪陪產假福利從目前的7天增加到30天,以便這些父親可以在妻子分娩期間,有效地支持新生的母親及其新生兒。
為此,新進眾議員里洛提交了第4430號眾議院法案,即擴大陪產假範圍並規定延長陪產假的法案,目的是修訂第8187號共和國法令。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只要他們結婚沒有法律障礙,所尋求的為期一個月的全薪陪產假也將涵蓋與母親同住的未婚父親。
里洛說:“我們不應該在給予帶薪陪產假時歧視未婚的父親,只要他和母親住在一起,並且這對情侶可以自由結婚或住在一起。”
為了爭取迅速通過其法案,里洛援引了1987年憲法的授權,要求國家加強家庭團結,促進每個家庭的全面發展。
現行的1996年陪產假法規定,“私營或公共部門的每一位已婚男性僱員都有權在與其合法配偶的前四次分娩(分娩或流產)期間享受7天的全薪陪產假。”
該法案旨在刪除“已婚”一詞,並以“他的伴侶”取代上述法律條款中“合法配偶”一詞。
除了將7天的陪產假升級為“30個工作日”外,該法案還明確規定,所有在職父親“無論其就業狀況如何”都可享受陪產假。
根據2019年擴大產假法,母親還可以將其105天全薪產假中的最多7天分配給孩子的父親,而不會因他與新生兒母親的婚姻狀況而受到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