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约促审查经济区企业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
菲律宾前副总统、现任众议院高级副议长阿罗约敦促国会审查《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激励法》(CREATE) 在自由港区和经济区的实施情况。
阿罗约提交了众议院第 490 号决议,指示众议院委员会就经济特区注册企业对进口商品和本地采购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调查。
前总统说有必要就《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激励法》、支持本法的行政通知以及第9400号共和国法《1992年基地转换税率法》之间的不一致进行查询。
该决议同样指出,第9400号共和国法《1992年基地转换税率法》“没有被废除,而只是在与《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激励法》不一致的规定范围内进行了修改。”
在财政部和贸工部发布《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激励法》的实施细则和条例(IRR)之后,厘务局发布了该法的收入条例以及后续的收入备忘录通告。该通函将激励措施的适用性限制为“注册出口企业对本地采购的进口和增值税零税率”,并引用了《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激励法》和早先通过的《加速和包容税务改革法》(TRAIN)的内部收益率,发布了一项澄清,即“适用于经济区或自由港区的‘跨境学说’已变得无效且无法用于增值税目的”。
然而,阿罗约指出,《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激励法》的实施细则和厘务局的收入条例对进口增值税豁免和本地采购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性的限制与前者法律的意图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