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汽车及摩托车经销商因逾期登记车辆被罚
当地时间2月8日,陆运署(LTO)表示已经处罚八家汽车及摩托车经销商,原因是他们未能遵守政府有关快速登记的规定。
陆运署长约瑟·图嘉德(Jose Arturo “Jay Art”Tugade)表示,三家汽车经销商和五家摩托车经销商因违反陆运署的第2021-2294备忘录通告或“摩托车初始登记和违规处罚规则”而被处以2万披索的罚款。
根据备忘录,汽车经销商有7至11天的时间处理登记,摩托车经销商有3至5天的处理时间。
他补充道:“经销商有责任确保严格遵守车辆登记处理时间。任何延迟可能会对试图购买车辆的公众或客户产生影响,尤其是如果车辆是业务所需。”
他强调,延迟注册最终会影响公众,以及人们对陆运署的看法,特别是在政府快速交易的目标下。延迟登记也会导致登记积压,最终影响到车牌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