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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独一无二”的婚姻:原配给丈夫娶配自己的“闺蜜”

发表时间:2023-03-13 14:01:08 作者:博牛用户 更多文章

本帖最后由 Anyalee 于 2023-3-12 00:14 编辑

许多人认为,当Dũng不知道更爱谁时,两个妻子会让他尴尬。不过,他坚称自己一向公正,不偏袒任何一个妻子。

如果,妻子死了,丈夫走了再婚这没什么好奇怪的。然而,在薄辽省,出现了一个“独特”的案例,两个女人“共侍一夫”,还住在一个屋檐下。

故事中的丈夫是Dũng 先生(52岁)——一份在地里抓青蛙和采集乳胶的工作。他出生在一个河边的穷人家,成年后娶了一个比他小6岁的同乡姑娘。

两人都努力工作,希望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摆脱贫困。但他们越努力,贫穷就越缠着他们,尤其是当三个孩子轮流出生时。

“年轻的时候,我总暗自希望结婚,努力工作,然后攒钱买块地盖房子,遮阳避雨。然而,还没等我完成心愿,老婆就连续生了3个孩子。所有的钱都用来吃饭,生病吃药了。”

所以,我现在50多岁了,还是不能好好照顾老婆孩子。一家人还是要住在冰冷桥下,”Dũng伤心地分享道。



Dũng对他的第一任妻子(左封面)和第二任妻子(红色衬衫)很满意

谈到“娶新媳妇”的故事,Dũng先生说,促使他成为拥有两个妻子的缘分,来自于他的第一任妻子。那天,Dũng的原配妻子去捡乳胶,结识了邻区一个嫁过3个丈夫,有2个小孩的女子,名叫Nhi(38岁)。

见Nhi人不错,生活很困难,便邀请她回家一起住。

没想到,Nhi 点头同意,带着两个孩子去了 Dũng 家。起初,他只是把Nhi当成自己的姐夫,并没有想过要结婚。

“生活久了,我也渐渐喜欢上了Nhi,但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违背道德和婚姻法。我把她当成我妻子的妹妹,照顾她的孩子。

有一天,我的妻子问她是否想让 Nhi 成为我的妻子。我很惊讶,因为过去没有女人喜欢和丈夫在一起。

我一遍又一遍地问她是不是搞错了,但她没有。我想了半天,点头同意,因为我看她这么惨,没有依靠。

所以我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孩子,”这位西方男人分享道。

许多人认为,当他不知道更爱谁时,Dũng的两个妻子会让他尴尬。不过,他坚称自己一向公正,不偏袒任何妻子。谁做错了,他就惩罚谁,做对了的人,用亲吻来“报答”。

Dũng先生对这两个女人一视同仁。

在性方面,Dũng先生也很公平,不让任何一个妻子感到对不起或嫉妒。特别是,两个妻子都可以和他睡一张床,他在中间,第一任妻子必须睡右边,第二个妻子在左边。

分享两位妻子的日常工作,Dũng先生透露:“我和我的第一位妻子负责抓青蛙或收集乳胶出售以赚钱维持生计。Nhi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做家务。因为她柔弱没有力气,只能这样了。

原配也很疼爱Nhi,所以对她非常宠爱和包容,从来都不冷淡。我很穷,但看到他们像姐妹一样相爱,幸福无边。”

根据婚姻法,Dũng 先生在与第一任妻子同住的情况下再娶第二任妻子是违法的。

根据越南 2015 年修订和补充的 2017 年刑法典的规定,可以受到行政处罚和更严厉的处罚,具体如下:
* 行政处罚:

根据 59 号法令 82/2020/ND-CP:

第五十九条 违反结婚、离婚规定和违反一夫一妻制的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 300万 - 500万 越南盾的罚款:

a)已婚或已婚但与他人结婚,未婚或未婚但与明知已婚或正在结婚的人结婚的;

b)已婚或已婚但与他人以夫妻身份生活的;

c)未婚或未婚,但与已知已婚或已婚人士以夫妻身份同居的;

d)已婚或结为夫妻的人,曾是父亲、养母和养子、岳父和媳妇、岳母和女婿、继父和继子、继母和继子关系的;

dd) 阻碍婚姻、索取婚姻财产或阻碍离婚。


* 刑事起诉:

根据2015年刑法第182条,2017年修正补充:

第 182 条:违反一夫一妻制罪

一、 任何已婚或有丈夫但与他人结婚或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人,或未婚但与他或她知道已婚的人结婚或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警告、1年以下拘役或3个月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

a) 导致一方或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离婚的;

b) 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分,仍继续维持这种关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a) 导致任何一方的妻子、丈夫或子女自杀;

b)曾有法院裁定解除婚姻关系或强制解除夫妻同居关系的违背一夫一妻制和一夫一妻制而仍维持这种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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