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中同意遵守海洋法公約 確保印太地區和平與穩定
本報訊:菲律濱和中國已同意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確保印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因為兩國都在尋找解決海上爭端分歧的方法。
馬尼拉和北京表達了他們的承諾,雙方的高級外交官已於週五結束了關於南中國海的磋商討論。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個國家的專屬經濟區一般延伸至距其海岸 200 海浬的範圍內,沿海國有權在該區域內勘探和開發生物和非生物資源,並有責任保護和管理這些資源。
外交部於週五晚表示,兩國政府還承認他們在2002 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義務——該協議確保航行和飛行自由、和平解決爭端和在進行活動時自我克制。
它補充說,馬尼拉和北京強調他們決心最終確定有效和實質性的行為準則。
迄今為止,東盟的南海聲索國和中國之間仍未就“準則”共識,距起草該準則的嘗試已有 10 年之久。 五個東盟成員國聲稱對南中國海擁有主權。
外交部表示:“雙方還討論了各自對 2016 年南海仲裁裁決的立場,以及自2021年以來的不同海上事件。”
外交部負責雙邊關係副部長拉扎羅表示,馬尼拉期待著兩國之間不再有任何海上事件報導的那一天。
拉扎羅說,政府對西菲律濱海擁有合法權利,中國也聲稱那是屬於自己的,希望兩國政府把重點放在“互惠互利的努力”上。
她第七次雙邊磋商機制結束時說:“我怎麼強調都不為過,這應該從克制行為開始。”
為期兩天的會議不接受媒體採訪,但在發表開幕詞時除外。
但外交部透露,雙方“討論了進一步開展務實海上合作的方式,例如重新審議2016年關於建立聯合海岸警衛隊委員會的諒解備忘錄,以及召開年度國防安全會談”。
外交部補充說:“菲律濱和中國還討論了新的倡議,包括水產養殖和海洋環境合作方面的培訓和能力建設。”外交部指出雙方“同意召開其他雙邊機制,包括漁業聯合委員會。”
拉扎羅於週四開始與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孫衛東展開多輪會談,會談以討論菲中雙邊關係或第23次菲中外交部磋商開始。
雙邊磋商機制的實施是一項建立信任措施,旨在解決包括西菲律濱海和南中國海在內的海事問題。
在較早前的聲明中,拉扎羅主張海上爭端“應該通過外交和對話來解決,而不是通過脅迫和恐嚇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