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委員會第一季度批准55.6億美元政府對外借款
本報訊:菲律賓中央銀行(BSP)制定政策的貨幣委員會(MB)在2023年第一季度批准了價值55.6億美元的公共部門對外借款。
央行在週六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金額比2022年同期批准的48億美元高出16%。
對外借款包括一筆總額為30億美元的美元債券發行、兩筆總額為3億美元的項目貸款和五筆總額為22.6億美元的計劃貸款。
央行表示:“這些借款將為國家政府(NG)的一般預算融資和資產融資/再融資提供資金,符合菲律賓共和國(RP)的可持續金融框架(30億美元)、新冠肺炎疫情應對和恢復等(22.6億美元),基礎設施(2億美元)和教育(1億美元)項目。”
根據1987年《憲法》第七條第20條,所有由菲律賓政府承包或擔保的外國貸款都需要事先通過其貨幣委員會,獲得菲律賓中央銀行的批准。
同樣,1974年1月21日的第158號指示函要求,在開始實際談判之前,國家政府、政府機構和政府金融機構的所有外國借款提議原則上都必須提交給貨幣委員會批准。
央行表示,它“促進資源的明智使用,並確保外債需求處于可控水平,以支持外債的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