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运署:打印或自制车牌非法
本报讯:陆运署昨天提醒驾车者,在迫在眉睫的车牌短缺情况下,打印或制作自己的车牌是非法的。
陆运署负责人杜牙地于周三在接受电视采访后做出了澄清。在周三,他曾表示该机构正在寻求允许向驾车者发放临时车牌作为应急措施。
他说:“例如,摩托车车主,在没有车牌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自己制作一个车牌使用,车牌号码应是摩托车的机动车档案号。”
但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他澄清说,他所指的临时车牌是经销商在售出的全新车辆上贴的车牌。
杜牙地补充说,与此同时,简易车牌适用于丢失了车牌或车牌残缺的车主的现有机动车和摩托车。
陆运署长多次在记者会上强调:“打印和制作自己的车牌是非法的。”
杜牙地说,机动车的临时车牌有传感贴纸,而摩托车的临时车牌有机动车档案号。
根据2017年1月11日发布的备忘录,临时车牌也有规范——陆运署认可的经销商必须遵守。
陆运署表示,未经该机构授权使用临时车牌的驾车者将违反第2014-01号联合行政命令的第II (e)节。他们将被罚款5000披索,他们制作的临时车牌将被没收。
如果汽车经销商不给买家临时车牌,他们也将面临“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适当制裁”。
据杜牙地称,陆运署积压的车牌估计为900万个摩托车车牌和200万个机动车车牌。
陆运署的目标是到年底处理完大约80%的积压车牌。然而,它预计未来几个月车牌将出现短缺。
他告诉记者:“根据陆运署的预测,我们有足够的机动车车牌可以持续用到7月。我们有足够的摩托车牌照,可以持续用到今年6月。”
他说,根据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的库存,陆运署仍有近100万个摩托车车牌和30万个机动车车牌。
他补充说“如果空白板没有到达,积压量将会增加。”他解释说,交通部是采购空白板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