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起,中菲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一些中国产品入菲零关税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菲律宾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议规定,RCEP将于6月2日起对菲律宾正式生效。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也发布公告,自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议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
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议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
2023年4月3日,菲律宾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RCEP核准书。中国是菲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6月2日RCEP对菲正式生效后,在货物贸易领域,菲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对中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经过一定的过渡期,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30%逐步降为零。在服务和投资领域,菲承诺对超过100个服务部门开放市场,显著开放海运、空运服务,在商业、电信、分销、金融、农业和制造业领域,也给予外商更具确定性的准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