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欲监管代孕市场
有关规范菲律宾辅助生殖技术(ART)和代孕程序的法案已经在众议院被提出。
三宝颜市众议员奥拉索提出第8301号众议院法案,它旨在建立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程序监管委员会。
根据法案,该委员会需统筹、执行和实施政府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程序的监管政策,这其中包括专业和职业标准和道德的提高和维持,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该法案还规定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改善服务时,可以进行一切必要的行为、签订合约、制定规则和法规,发布命令和其他行政文件。
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监管委员会将有权依据规章制度为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程序相关诊所和银行分发执照和许可。
该委员会将保管所有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相关诊所和银行的所有记录,包括审议记录、行政案件和调查记录,以进行监管和控制。同时,委员会还将设定登记、认证、审理、上诉、更换、认证等相关费用的金额,包括附加费和其他费用,并负责收取和管理。
根据该法案,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程序委员会由一名主席、两名委员组成,隶属于卫生部。
奥拉索在其解说说明中表示,尽管菲律宾生殖医学协会(PSRM)的数据表明菲国2019年有约9000例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相关案例,并且同年有约50例代孕安排,所有这些数字并不能展示全貌,因为菲律宾并没有对代孕进行官方登记。
奥拉索说:“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程序监管法律的实施对在菲律宾道德地、安全地进行代孕程序来说很有必要。”
他进一步表示:“该法案对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程序的道德实践和技术的规范和指导进行了提议,优先考虑了参与各方的利益。”
奥拉索还称该法案旨在从法律上认可并支持有意组建家庭但无法通过自身实现的个体和夫妇/情侣的生殖权利。
他说:“如果该法案成为法律,个体便有机会选择在国内进行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程序,而无需冒险出国。保护每个个体的生殖权利符合国家的最大利益。”
该法案还为亲子关系提供了明确清晰的指导。它指出通过代孕出生的婴儿将被认定为意向夫妇/情侣的亲生子。它也将有权享受现有法律下亲生子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和特权。
奥拉索说:“这也符合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所有相关事宜中应优先考虑孩子最佳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