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涉诈,暂停直系亲属医保补贴!
与此同时,泉港区下辖山腰街道办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关于对泉港区涉诈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的通告》。通告称,为从源头防范泉港区人员外流出境犯罪,敦促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结合泉港区实际,特制定惩戒泉港区涉诈重点人员措施。
其中有一条,通告中提出,暂停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配偶、子女、父母享有的大病保险补贴、医保财政补贴;并对其子女上学资格,直系亲属参军、入党及就业函询调查以及宅基地审批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惩戒措施。
该通告一出立即引发大量网友关注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现在都2023年了,就连录取公务员对于大部分岗位来说,父母违法犯罪都是不影响政审的,除少部分严重犯罪除外。
如果配偶、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有下面3种情况,在政审这一环节将不会通过:
1.参与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且被判刑或劳动教养情况的。
2.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情况的。
3.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其他非法组织成员情况的。
前年公安部专门还出了政审新规,明确规定普通犯罪不能作为淘汰政审的依据;当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更加严格,如果你考的是人民警察岗位,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会直接影响到考生。
所以不管怎么说,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除非属于以上三种情况的第三条(很多电诈窝点系团体作案),否则 “殃及”亲属尤其是停掉父母辈的医保补贴,这招着实有点“狠”……你说本来孩子都犯罪了,养老是靠不住了,要是连医保都没有,晚年得多难过???
由于境外网络电诈犯罪的猖獗,电诈人员早已是人人喊打的社会败类,其配偶父母子女在社会上往往较正常人遭受更多的舆论指责。可别忘了,他们本就未参与犯罪,作为守法公民应享有相应的社会福利,所谓的惩戒措施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公民权益如何保障?
有律师认为,现代刑法理念倡导罪责己身,反对株连无辜他人,哪怕是犯罪人员的亲属。并且,《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因此,单纯从法律角度看,如果“涉诈重点人员”仅仅为犯罪嫌疑人,对其权益的限制应当限于其本身,并且以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限度为限更为妥当。
关于一人涉诈、全家“连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