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官员用“警告令”勒索商人
沓虞描在参院听证会上供证(资料图)
说项者马克˙沓虞巴周一在参议院蓝带委员会听讯期间证实,海关局(BOC)对某些货运所签发的警惕命令有时候被用来作为海关官员向进口商敲诈金钱及便利货物之放行的根据。
沓虞巴说,警惕命令一旦被签发,货物需要一个月左右才放行。
参议员班斐洛˙辘顺将警惕命令比作货运之扣押,并问海关局副局长李˙武戈需要多长时间该命令才会被取消。
李武戈说:“依照法律……我以前所经历到的所发生的事是四到五天。”
辘顺指出:“我听到许多故事说那警惕命令是被用来敲诈的,我们需要所有的纪录,即使暂时一年,由二○一六年七月一日至二○一七年七月三十日。”
他又说:“那些被扣押的有多少,政府在被弃置的货物方面获得多少钱,有多少确实没有经过检查但获签发放行命令。”
蓝带委员会主席戈顿参议员问,放行货物的程序是否必须付还“沓拉”——贿款的别名。他说:“是否是要根据沓拉?”
沓虞巴回答说:“是的。”
参院蓝带委员会恢复其对六十四亿比索沙雾货运的听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