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上诉庭令选署支付逾10亿欠税
本报讯:税务上诉法庭裁定,选举署有责任为2015年支付超过10亿披索的差额预扣税,包括利息。
在一份长达22页的裁决书中,税务上诉法庭驳回了选举署对厘务局2019年12 月裁决提出的复审申请,该裁决确认了其2019年3月关于有争议的评估的最终裁决。
有争议的评估的最终裁决称,选举署有责任支付至少10亿披索的薪酬预扣税差额、扩大预扣税和政府资金支付预扣税,包括2015纳税年度的利息。
税务上诉法庭表示,根据记录,选举署的复审申请所附的最终评估通知/正式要求书显示了选举署的财务服务部门已正式收到10亿披索的预扣税款,因为最终评估通知/正式要求书都有上述办公室的盖章。
税务上诉法庭表示,即使法院接受了关于收到通知的选举署人员是临时雇员的推理,该法院表示选举署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人无权为选举署接收文件。
该法院表示:“说实话,Jai Conde只是临时雇员的身份,与Jai Conde接收最终评估通知/正式要求书的权力无关。”
它补充说:“令人震惊的是,Jai Conde曾在申请复审方的财政服务部门任职,但没有任何记录表明申请复审方(选举署)提出或质疑该部门接收最终评估通知/正式要求书的权力。”
法院表示,选举署在日期为2019年2月19日和2019年2月28日的抗议信中没有提出厘务局送交最终评估通知/正式要求书的正当性问题,并且选举署甚至为延迟回应最终评估通知/正式要求书而道歉。
税务上诉法庭说:“因此,申请复审方未能按时提交抗议信,使得最终评估通知/正式要求书成为最终的、可执行的和可要求的。”
选举署发言人刘亮戈表示,选举署将向大理院提出上诉。
他告诉记者:“选举署提出了积极的辩护和理由,我们将向大理院提出这些辩护和理由。我们将把理由和办护纳入我们的复审调卷的请愿书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