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国自治区入禀大理院 要求取消选举法部分规定
本报讯:15名摩洛国穆斯林棉兰佬自治区(Bangsamoro)领导人要求大理院取消该自治区选举法的某些规定,理由是据称存在异常情况。
请愿者连同他们的律师卯智斯沓和罗德里艺斯已请求大理院签发临时限制令,阻止摩洛过渡署执行摩洛选举法典,该法预计将在该地区的2025年首次定期投票中实施。
在他们长达64页的请愿书中,领导人声称摩洛国自治区过渡委员会发布摩洛选举法典时“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
他们还指控摩洛选举法典“违反宪法和现行国家法律”。
昨天的声明称:“请愿者声称摩洛选举法典侵犯了大理院颁布有关向下级法院提交的选举案件的规则和条例的权力和特权。”
他们的声明还称:“因此,摩洛选举法典不能也不应该被认为拥有任何权力来规定规则和诉状,以及在审判法庭审理选举案件的程序。”
请愿者进一步声称,摩洛选举法典的一些规定“侵犯”了选举署的宪法权力和职责。
请愿者声称:“摩洛选举法典第六条和第七条是违宪的,因为它们试图管理与地方和全国选举有关的活动,违反了摩洛国组织法和宪法,而摩洛选举法典本应只管理摩洛国会议员的选举。”
他们还对摩洛选举法典中便利公共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的规定提出质疑,称这违反了禁止上述做法的综合选举法。
请愿者质疑的摩洛选举法典的条款提出质疑,其中包括任何政党代表获得该地区议会席位的门槛为4%,以及该法典的定义和惩罚选举犯罪的制度。
摩洛选举法典于3月8日签署成为法律,并于5月1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