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部:2024年地方政府部门在国家税收分配的份额为8713亿元
本报讯:预算部(DBM)周五表示,2024财年地方政府部门的国家税收分配(NTA)的份额已定为8713.80亿元。
预算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笔金额是在发布地方政府部门明年年度预算编制指南时确定的。
地方政府部门8713亿元税收细分如下:厘务局6880亿元,海关局1833.6亿元,国库局认证的其他政府机构196亿元。
预算部表示,2024年地方政府的国家税收分配水平为511.1亿元,比今年的国家税收分配份额高6.23%。
在为地方政府部门2024年预算做准备时,预算部长阿蒙娜·潘甘达曼于2023年6月9日发布了第87号地方预算备忘录。
该备忘录包含了2024财年地方政府部门的国家税收分配的因素,这些因素符合1991年《地方政府法》中规定的最后公式,也符合最高法院授予的裁决,该裁决规定地方政府部门应在所有国家税收中享有股份,而不仅仅是在国内税收中。
该裁决还将国家政府提供的基本服务完全移交或移交给地方政府单位。
预算部表示,备忘录进一步表示,直辖市有权获得2954.7亿元的国家税收分配份额,其他地市有权获得2012.2亿元,各省有权获得2004.2亿元,各描笼计为1742.8亿元。
同样,第87号地方预算备忘录概述了编制地方政府部门明年预算的指导方针,包括国家税收分配和其他地方资源使用的优先事项。
预算部表示,国家税收分配和其他地方资源应首先支付提供1991年《地方政府法》第17(b)条中列举的基本服务和设施的费用,特别是国家政府移交的服务和设施,然后再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预算部表示,还提醒所有地方政府单位在其年度预算中为发展项目拨出不低于其国家税收分配份额20%的资金,即通常所说的20%发展基金,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为项目、项目和活动分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