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务局进一步简化增值税退税要求
本報訊:厘務局局(BIR)進一步降低了提交和處理增值稅(VAT)退稅申請所需的要求,以促進在我國開展業務的便利性。
厘務局週五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局長局長羅密歐·盧馬吉(Romeo Lumagui Jr。)發佈了第71-2023號收入備忘錄通知(RMC)和第23-2023號稅收備忘錄命令(RMO),均於2023年7月1日生效,以簡化根據1997年《國家國內稅收法》第112條提交和處理增值稅退稅申請的文件要求和程序。
厘務局表示,與第47-2020號備忘錄通知相比,這些新收入發放下的顯著變化包括將文件要求數量從30份大幅減少到最低9份,最高17份,以及不提交掃瞄的銷售發票或官方收據的軟拷貝,以支持商品或服務的採購和銷售。
厘務局表示,獲得增值稅退稅的納稅人索賠人只需提交上述文件的原件。
其他變化包括不提交可以通過現有信息稅務系統或訪問其他厘務局辦公室的記錄從厘務局記錄中驗證的文件,以及簡化增值稅退稅申請處理中的驗證和程序。
厘務局還減少了處理辦公室的數量,因為大型納稅人服務(LTS)下的納稅人的增值稅退稅申請應在大型納稅人增值稅審計部門提交,而稅務地區管轄下的納稅人應在上述部門提交。
盧馬吉表示:“將增值稅退稅的厘務局要求降至一半,是朝著簡化業務邁出的歷史性一步。”
他說:“我們希望,通過這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發行,納稅人將意識到,厘務局現在是一個服務型機構,而不僅僅是一個以目標為導向的機構。我們將繼續尋找使菲律賓成為企業和投資天堂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