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数字交易增值税附加收入达1450亿元
本报讯:财政部预计,如果政府在2024年至2028年对数字交易征收12%的增值税,将增加1450亿元的收入。
财政部在参议院就寻求向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增值税的法案举行的听证会上披露了这一点。
财政部副部长达基拉·纳帕对参议院筹款委员会表示:“如果我们在五年内使用100%的合规性,我记得额外收入将达到1450亿元。”
纳帕表示,如果合规率达到50%,政府可以在同一时期内筹集约770亿元。
财政部的预测包括从数字媒体征收增值税,包括数字音乐、视频游戏和视频点播或流媒体平台。
这个数字还包括数字广告的预计税收,包括音频、横幅、分类、影响者、搜索和视频广告。
财政部表示,拟议的数字服务增值税不包括教育服务和在线订阅服务的销售。
纳帕澄清说,政府并没有征收新税,只是在加强国税局对数字交易征收增值税的权力。
他解释说,政府正在寻求澄清对电子或在线服务销售征收增值税的问题,定义负责任的数字服务提供商,要求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在过去一年的总销售额或收入超过300万元时注册增值税,并要求非居民数字化服务提供商对通过其平台进行的交易征收和缴纳增值税。
厘务局助理局长拉里·巴塞洛表示,该局不能对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征税,因为它们在菲律宾没有实体办公室。
巴塞洛说:“他们不在菲律宾。他们没有注册。所以我们甚至无法对他们进行审计。他们不在这里。我们无法查看他们的账簿。所以这确实是法律限制。”
纳帕表示,如果政府不对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增值税,这将导致国内外企业之间的税收待遇不公平。
他说:“如果我们对国内和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的交易征收增值税,我们实际上是在为这些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还注意到,如果我们继续不对这些非居民服务提供商征收增值税的话,我们实际上正在侵蚀税基。”
他补充道:“因此,我认为现在是时候收取,不然会损失巨大的潜在收入,这些收入可以增加或支撑这些交易的增值税。”
财政部表示,由于数字经济的增长,许多东亚国家已经从数字交易和服务中征税,包括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台湾、泰国和越南。
纳帕表示,随着不同司法管辖区征收此类税,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可接受的方案”,甚至行业参与者也同意遵守增值税征收规定。
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几项旨在对数字交易征收增值税的法案已提交给第19届国会。
该法案是费迪南德·马科斯总统在第一次国情咨文中提到的措施之一。
总统的首席经济经理、财政部长本杰明·迪奥克诺一直在提议对流媒体服务支付和其他数字交易征收“正确”的税,作为政府赚取额外收入的一种方式。
迪奥克诺早些时候表示,对数字服务征税的提议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提出的,因为数字交易有“逃避”征税的倾向,这与场外交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