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审计署可审查网络博彩公司收入
本报讯:司法部表示,审计署可以根据菲娱乐博彩公司(PAGCOR)的要求,审查菲离岸博彩运营商(POGO)的总博彩收入,以进行审计。
在6月30日的法律意见中,司法部表示,“审计署审计网络博彩的总博彩收入似乎有基础和合理的财政理由,而菲娱乐博彩公司仍在根据第11590号共和国法令和第9184号共和国法令的规定采购合格的第三方审计平台的服务。”
但司法部在副部长描斯计斯发布的意见中告知审计署长科道描,该意见仅为审计署“提供信息和指导”。
他指出,审计署是“政府财政运作的监督者,其任务是审查、审计和结算与政府或其任何分支机构、机构或工具(包括具有原始章程的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拥有或托管的收入、收入、支出或资金和财产使用有关的所有账户。”
描斯计斯还提醒说,关于这个问题,在大理院有一个悬而未决的案件,正因为如此,“这件事被认为是次级审判,出于司法礼貌,本部门不能就这件事发表法律意见。”
第11590号法令是关于网络博彩征税的法律,并修订了1997年《国家国内税收法》的若干条款,而第9184号法令是《政府采购改革法》。
在寻求法律意见时,科道描告知司法部,菲娱乐博彩公司已要求审计署审查网络博彩的总博彩收入。
科道描表示,菲娱乐博彩公司在3月31日终止第三方审计机构Global comcomci的顾问合同后,寻求审计署的帮助,原因是“违约并违反了第9184号共和国法令及其实施细则和条例”。
司法部援引第11590号法令的规定称:“菲律滨娱乐和博彩公司或任何经济特区当局、旅游区当局或自由港当局应聘请第三方审计平台的服务,以确定离岸博彩许可证持有者的博彩总收入或收入。”
它表示,法律规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应该是“独立的、有信誉的、国际知名的,并得到行业专家认可的认证机构或类似机构的正式认可。”
它还表示,第11590号法令并不妨碍“厘务局和审计署对第三方审计师确定的博彩业总收入进行审计后或独立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