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7周年 美欧重申支持判决
本报讯:美国昨天敦促中国“停止”对在各自南海专属经济区合法作业的声索国船只的例行骚扰。
美国和欧盟驻菲使团也分别在声明中与马尼拉一起纪念有利于菲律滨的仲裁裁决七周年。
2016年7月12日,常设仲裁法院驳回了中国广泛的南海海事主张,常设仲裁法院宣布北京在南海的九段线政策无效。
欧盟驻马尼拉使团于周二表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16年仲裁裁决是解决海事争端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用基础”。
华盛顿通过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要求北京“停止破坏各国勘探、开发、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
在美国驻马尼拉大使馆于周三分享的一份声明中,米勒表示,美国“重申其2020年7月13日的南海海事主张政策”。
他说:“我们继续敦促北京遵守1982年《海洋法公约》所体现的国际法,并停止干涉在该地区合法活动的航行和飞行自由。”
米勒补充说:“我们将继续与盟友和伙伴合作,推动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印太地区,一个和平且尊重国际法的地区。”
欧盟驻菲律滨使团在一份声明中重申需要维护该地区的航行和飞行自由。
欧盟使团与16个欧盟成员国驻菲律滨大使馆在菲律滨与中国南海仲裁案裁决七周年前夕发表了联合声明。
欧盟使团、比利时、捷克、丹麦、德国、爱尔兰、希腊、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荷兰、波兰、奥地利、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芬兰和瑞典通过其驻菲律滨大使馆表示,仲裁裁决是“和平解决双方争端的有用基础”。
欧盟回顾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维护和促进基于法治的国际秩序,对于解决争端至关重要。
欧盟表示:“仲裁庭的裁决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诉讼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欧盟还重申“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自由、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特别是航行和飞行自由。”
欧盟坚称,它“致力于在印太地区建立安全、自由和开放的海上供应路线,完全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反映的国际法,以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欧盟表示,它支持“旨在达成有效的”东联和中国之间的“行为准则”的谈判迅速结束,该准则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尊重第三方的权利。
日本驻菲大使越川和彦表示,日本持续支持菲海岸警卫队发展,至今透过官方开发援助向菲海岸警卫队交付数艘多功能巡逻艇,这些船只在菲海岸警卫队于南海的活动发挥关键作用。
他表示,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去年承诺,未来3年向印太国家提供20亿美元援助,包括巡逻艇等海上安全设备,“我们将加倍努力,强化支持菲律宾海上执法和发展海域意识”。
越川和彦说,日菲两国近日也强化防务合作,包括透过相互准入协定(RAA)或访问部队协议,以及“官方安全援助”资金援助方案等新框架,发展菲律滨军队海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