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驳回马家和密友10亿贪腐案
本报讯:昨天,大理院维持了廉政法庭的决定,以缺乏证据为由,驳回了对小马科斯总统的家人及其涉嫌同伙提起的10.52亿披索民事没收诉讼。
大理院裁定,廉政法庭在2019年9月因证据不足而“驳回”申诉的决定,“不存在可逆转的错误”。
大理院在裁决中表示:“虽然原告可能确实提交了大量证据,但许多证据因在发现过程中未披露而被排除,其他证据因违反最佳证据规则而被排除。”
这起没收案件最初由总统好政府委员会于1987年提起,编号为第0008号民事案件,旨在向前第一夫人伊美黛、已故独裁者老马科斯及其所谓亲信敏贝尼道。老陈道戈(Bienvenido Tantoco Sr。),敏贝尼道。小陈道戈(Bienvenido Tantoco Jr。),格利塞惹。陈道戈(Gliceria Tantoco)和杜米纳多。仙爹戈(Dominador Santiago),追回涉嫌非法所得10.52亿披索,其中包括6.0927亿披索股票和4.4305亿披索不动产。
总统好政府委员会还寻求500亿披索精神损害赔偿和10亿披索惩戒性损害赔偿。总统好政府委员会还试图要求马科斯夫妇及其共同被告支付适度损害赔偿、象征性损害赔偿以及与法律诉讼相关的其他费用。
该诉讼称,旅游免税店公司(Tourist Duty Free Shops Inc。)的主有者仙爹戈利用该公司为马科斯夫妇及其亲信争取有利的政府交易。这些交易包括免税和国际机场的特许经营权。总统好政府委员会声称,陈托科家族和仙爹戈作为小马科斯找妇的代理人,协助非法购买个人资产,例如艺术品、服装、珠宝和房地产等。
廉政法庭于2019年11月确认驳回该案,因为它认为总统好政府委员会的主张没有任何依据,而且其提交的大部分文件都是复印件,没有原件的证明,这违反了最佳证据规则。
大理院写道:“虽然经过36年的诉讼,此案毫无进展,确实令人失望,但本院同意廉政法庭的观点,即申诉方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