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芯卡未实名今停用 5日内须申请重新激活
本报讯:未实名注册的手机芯卡可在7月25日截止日期后五天内根据手机芯卡实名注册法的实施规则和条例重新激活。
正如实施规则和条例中所述,“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名注册的现有手机芯卡将导致手机芯卡自动停用。”
实施规则和条例补充说,已停用的手机芯卡“只能在实名注册后重新激活;但是,重新激活应在自动停用后五天内进行。”
信息通信技术部长黄延光表示,实施规则和条例规定的五天重新激活期仍然是截止日期后申请的基础。
黄延光说:“基于实施规则和条例,因此我们将遵循实施规则和条例。因此,截止日期后,他们要赶上。但是,他们的连接已经被切断,那么让我们看看他们能否在这五天内赶上重新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