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中国人注意了!犯罪回国后也可能要判刑!
据官方数据统计,2019年,外国人在柬埔寨发生事故有558宗(较2018年相比增加了31宗,增幅5.5%),受害人数681人(245人死亡,100人受伤,213人痛失财物,犯罪案受害人123人),他们来自40个国籍,在23个省市发生意外事故,其中中国人最多,接着是越南、法国、英国和美国。
与中国国内相比,在柬犯罪被判刑期较短,获释较为容易,犯罪成本较低。
较低震慑的刑事法律、相对混乱且宽松的刑事司法环境,使得部分中国人在柬犯罪变得有恃无恐。
那么,在柬犯罪判刑及获释的中国人,中国司法系统还有管辖权吗?
这些犯罪份子回国后还会被判刑吗?
为什么中国刑法对于意图在柬犯罪的中国公民震慑效果不如预期?
实践中的障碍究竟在何处?
受害者及其家属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为此,特别制作推出《追问“境外犯罪”——中国人在柬犯罪谱系与沉浮预警》专题。
2021年10月,西港某公寓内,一女子被杀,尸体旁边还躺着宠物狗的尸体,连狗都不放过,可见凶手心狠手辣。
2023年1月,西港第4区6村空地发现一具男尸,身上多处刀伤,双手被铐。
同一天晚上8点左右,在西港附近波努礼县的荒地,又有一具女尸被发现,死者为失踪的福建女子王某。
西港分尸案,受害人与犯罪者都是中国人,2020年西哈努克省法院作出处罚结果,根据刑法199条和531条,以谋杀和藏尸等罪名,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0年。
把人砍成3截,手段残忍至极,却只判罚了10年有期徒刑。此类案件发生较为频繁。
可想而知,对这些犯罪份子来说,犯罪成本不可谓不低。
而部分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后,他们会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予以减刑或释放;进入监狱后,还有可能通过医疗需要等理由获得假释。
(涉嫌虐待同胞被判7年,中国男子愿付1万美元求获释)
今年6月,一名中国男子涉嫌殴打虐待同胞致死后,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该男子承认自己的罪行,但声称无意杀害受害者。
该男子表示:“我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糖尿病,所以请求法院提前释放我。我愿向法院交10000美元的保释金。”
这也不免让人疑惑,“申请保释”或许成为犯罪分子逃避刑罚的手段之一?
目前此案尚未终审。该男子能否通过提交保释金来寻求释放?成为疑惑。
在今年一起涉及1000万美元的勒索绑架案中,金边法院以“非法禁锢、勒索、虐待和非法持枪罪”起诉8名嫌犯。
而据消息人士透露,其中一位名叫BAI FU JUN柏福君(音译)的中国被告已获得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