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区独立关税区地位吸引投资者
本报讯:菲律宾经济区管理局(PEZA)局长特罗萨·潘加强调了在经济区保持独立关税区(SCT)的影响,因为它已成为“投资者眼中经济区的独特卖点”。
潘加周三在脸书上发帖称,独立关税区地位最初包含在《第7916号共和国法案》,即1995年《经济特区法案》中,尽管《企业复苏和税收优惠法》(CREATE)和厘务局(BIR)发布的《收入备忘录通告》(RMC)24-2022的实施规则和条例(IRR)存在冲突,但仍然适用。
他说:“独立关税区将经济区置于投资促进机构监督之下,并给予零增值税(增值税)评级和增值税豁免激励的这一长期规定,一直是经济区管理局和其他自由港当局吸引投资者进入经济区的卖点。”
潘加表示,副检察长办公室支持经济区管理局的立场,即尽管发布了《企业复苏和税收优惠法》(CREATE)实施细则和《收入备忘录通告》实施细则,但经济区的独立关税区地位仍应保持。
这意味着,根据跨境原则(CBD)和税收目的地原则,经济区管理局区域内的注册商业企业(RBE)应免征增值税。
他说,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办公室也发表了同样的意见,支持克拉克自由港地区的定位公司。
他补充说:“由于经济区拥有单独的关税区,出口导向型注册商业企业从当地市场购买的合格商品/服务,包括从国外进口并在经济区内携带/消费的商品/服务将不适用增值税。由于《企业复苏和税收优惠法》(CREATE)保留了独立关税区条款,跨境原则和目的地原则在税收方面无疑是有效和可执行的符合条件的交易。”
“经济区”作为一个单独的关税区进行管理和运作,这是一种国际贸易惯例。
同样创建经济区的第7916号共和国法案也规定,“允许位于出口加工区的企业进口资本设备和原材料,不受关税、税收和其他进口限制”。
他补充道:“保留最初的经济区法律条款,承认经济区是独立关税区地位,这对经济区吸引和促进投资至关重要。任何试图取消经济区这些独特的激励措施和特征的行为都肯定会影响经济区作为投资促进机构和国家作为投资目的地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