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举报走私 可得货物价值20%佣金
菲律宾海关局(BOC)局长卢比奥(Bienvenido Rubio)周二表示,作为积极打击走私以及囤货行为,如果有人向海关局举报任何个人或企业可能的走私和囤积行为,可获得货物价值的20%佣金。
卢比奥表示,《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规定了现有的奖励制度。
在总统府记者会上,海关局长表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奖励应该是货物价值的20%。如果我们没收的物品是可以拍卖的有价值物品,那么他们就有权获得奖励。”
根据海关局去年颁布的行政命令,举报人或检举人应给予相当于‘额外收入’或出售走私货物后所得收入的20%作为现金奖励。然而,如果货物被捐赠、申报用于公务、再出口或被处置,举报人或检举人将无权获得现金奖励。
该命令还补充道,举报人不应参与非法交易,也不应在处理货物的港口履行评估或执法职能。
在该机构发表声明之前,小马科斯总统指示海关局加强打击大米囤积者和非法进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