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小农户免于开具收据
本报讯:税务局(BIR)周一宣布,小农户现在可以免于开具收据。
税务局局长罗密欧·卢马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根据第12-2023号收入条例,该豁免涵盖的是年总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农民。
豁免适用于“农产品的供货商/生产商/销售商、合同种植者和磨坊主。”
卢马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小农户不需要开具收据。税务局将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的农民的生活更轻松。只有当他们的年总销售额/收据超过100万元时,厘务局才会要求开具收据。”
税务局还取消了这些小农户销售农产品的主要和补充总销售额/收入的要求。
它说,农产品是指通常用于生产或生产供人类食用的食品的原始状态产品,如农产品、牲畜、家禽、海产品、普通盐和农业投入品。
税务局表示,这也包括经过简单制备或保存以供市场使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