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合作社发展署签署合作协议
本报讯:周三,菲律宾央行(BSP)和合作社发展署(CDA)签署了一份协议备忘录(MOA),以进一步加强他们在监督合作社方面的合作。
关于“合作社监督安排”的协议备忘录概述了央行和合作社发展署之间的并行监督和监管方法以及信息交流,以促进其履行监督所涵盖合作社的任务和职能。
央行支付和货币管理部门负责人、副行长马默托·坦戈南(Mamerto Tangonan)表示,该协议将使合格的合作社能够参与我国的国家零售支付系统。
他说:“随着协议备忘录的签署,两个机构将合作制定实施指南,使合作成员能够安全有效地向银行和电子货币发行人发送和接收付款。”
央行行长埃利·雷莫洛纳表示,合作社在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们为服务不足的人群提供了急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他说:“他们创造了就业机会,创造了收入,创造了获得有助于经济增长的商品和服务的机会。合作社也可以成为我们日益数字化的支付格局的一部分。”
“作为支付系统和电子货币发行商的运营商,合作社可以向其成员提供一套扩展的产品和服务。想像一下,在一个数字支付生态系统中,全国1272个市镇的5793家金融合作社使其成员能够收发付款。”
雷莫洛纳向公众保证,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一部分,合作社的活动将受到监管。
根据《国家支付系统法》,央行有权监督菲律宾的所有支付系统,以确保货币和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雷莫洛纳说:“我们的协议备忘录规定了菲律宾央行和合作社发展署之间相互理解的安排,以交换相关信息并进行合作,履行我们各自的监管责任和法定职能。”
与此同时,合作社发展署主席、副部长约瑟夫·恩卡沃(Joseph Encabo)表示,该伙伴关系旨在将公共服务带到基层。
恩卡沃表示:“合作社发展署和菲律宾央行之间的合作关系不仅着眼于监管职能,还关乎公众利益。我们希望保护合作部门的成员。央行还希望促进提供真正确保他们利益得到良好服务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