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署:自雇人士须在10月31日之前支付第三季度社保费
本报讯:社会保障署(SSS)发出,自营职业、自雇和无工作配偶成员必须在10月31日之前支付2023年7月至9月期间的社保费。
社保署之所以发出提醒,是因为与描笼计和社区青年委员会选举有关的长周末。
然而,该养老基金表示,付款截止日期提醒不适用于海外菲律宾工人。
社保署表示,陆基海外菲律宾工人在特定年份1月至9月的缴款截止日期为同年12月31日,而在10月至12月的缴款延续到下一年的1月31日。
社保署表示,如果截止日期是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则仍可能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付款。
社保署表示,它有各种经认可的银行和非银行收款合作伙伴,提供场外和在线支付选项。
它说:“这些是位于选定社保署分支机构的自动柜员机系统设施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