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促提前通知仁爱礁补给 菲拒绝
本报讯:菲律滨外交部周四呼吁中国拆除在西菲律滨海的非法建筑、停止填海造地并对环境破坏负责。
外交部在声明中表示,定期向位于菲律滨专属经济区内的仁爱礁进行补给是合法活动,不会事先通知中方。
菲律滨这是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菲律滨近期补给任务发表的声明作出响应。
外交部发言人达扎表示:“每次我们向仁爱礁执行补给任务时,我们都被要求提前通知。我们不会这样做。根据国际法,补给任务是我们专属经济区内的合法活动。”
定期补给任务为驻扎在“马德雷山号”的菲律滨军队提供支持,这是一艘故意坐滩在仁爱礁的破旧军舰。
据达扎称,马德雷山号是一艘服役的菲律滨海军舰艇,于1999年坐滩在仁爱礁,作为菲律滨政府在仁爱礁的常驻存在,以应对中国在1995年对美济礁的非法占领。
该声明是在中国海警向一艘为马德雷山号运送物资的菲律滨船只发射水炮几天后发表的。
达扎坚称,仁爱礁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菲律滨专属经济区,该公约被视为海洋宪法。
她说:“马德雷山号的补给任务和维护是菲律滨政府在我们专属经济区的合法活动,并且符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很难想象这些活动如何被视为对中国构成威胁。”
菲律滨政府透过其驻北京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提出抗议,并对11月11日发生的最新水炮事件提出抗议。
中国海警发言人甘羽为其行为进行了辩护,称菲律滨船只“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侵入”仁爱礁附近海域。
甘羽称,菲律滨的行为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也违背了自己的承诺。
但根据达扎的说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经取代了中国的任何“历史性权利”,正如2016年菲律滨诉中国的仲裁案裁决所表明的那样。
达扎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16年南海仲裁案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决,仁爱礁‘位于菲律滨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菲律滨对此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因此,中国不能对其合法行使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