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电力公司否认超收电费
当地时间11月27日,菲律宾马尼拉电力公司(Meralco)否认了有关多收费的指控,称内湖省(Laguna)圣罗莎市(Sta. Rosa)众议员费南德兹(Dan Fernandez)提出的指控毫无根据。
马尼拉电力公司第一副总裁Jose Ronald Valle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马尼拉电力公司无权单方面制定费率。我想重申的是,作为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实体,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其运营和特许经营的规定,我们执行的费率总是事先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这些费率仍需经过能源管理委员会的定期确认程序,这就是严格审查的最好证明。讨论退款要求的适当场所是能源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拥有制定费率的权力,监管机构已经决定了总额为480亿披索的退款,马尼拉电力公司也及时执行了退款要求。”
马尼拉电力公司强调,能源监管委员会决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费南德兹在其特权发言中表示,该成本极高,公司将其转嫁给了客户。
副总裁解释道:“上一次批准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监管机构给出的最低成本,并称这适用于所有私营配电公用事业。自2015年7月以来,一直没有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因为直到现在,在监管期间都没有完成费率重置。”
马尼拉电力公司援引国际能源咨询公司(International Energy Consultants)最近进行的一项研究表示:“与其他国家的电力成本相比,其费率是公平合理的,因为它们反映了真实的电力成本,该公司称其他国家的电力成本 受到政府的大量补贴。”
该公司表示:“这是公司不断努力的结果。除其他外,公司还通过透明的竞争性选择程序(CSP)来寻找成本最低的可用供应。在开展竞争性遴选程序之前,它需要获得能源部(DOE)对其电力供应采购计划和职权范围(TOR)的批准,以确保这些计划和职权范围符合政府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副总裁最后表示:“这与毫无根据的恶意说法相反,有人说马尼拉电力公司的职权范围是为偏袒某些发电公司而量身定做的。我们过去进行的竞争性遴选过程证明,并不存在这种量身定制的情况,这正是因为职权范围和其他招标文件必须符合能源部的现行政策和能源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而且由此产生的电协议需要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