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珍俞巴和计顺市禁燃爆竹
本报讯:文珍俞巴地政府12月26日警告公众,在元旦前夕庆祝活动之前不要在该市燃放爆竹或烟火。
根据2014年通过的第14-092号市法令,市政府禁止在文珍俞巴使用、制造、分销和销售任何爆竹或烟火装置,以“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免受其有害影响”。
违反燃放爆竹鞭炮禁令的,初犯者可处以1000披索罚款,或拘留1个月但不少于2天,或两者并罚。
再犯可被处以不超过6个月但不少于3个月的监禁,或罚款3000披索,或两者并罚;三犯可处以5000披索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但不少于3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同样,根据第04-022号城市条例,地方政府部门禁止使用消音器、扩音器和其他可能发出巨大噪音的设备。
文珍俞巴政府在脸书上表示:“让我们安全和平地庆祝圣诞节和元旦。”
它补充说:“我们只允许在获得地方政府单位、菲国警、消防局的适当许可并遵守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小区烟火表演。”
同时,根据无线广播电台的报导,计顺市政府正在严格实施节日期间的“全面爆竹鞭炮禁令”。
计顺市公共秩序和安全部负责人埃尔莫。桑发出严厉警告,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爆竹,并补充说,爆竹和烟火装置只能在指定的“烟火区”内使用。
违规者可能会被罚款5000披索 并被拘留最多6个月。
与其自己燃放爆竹,市政府邀请民众参加在计顺市纪念圈举行的元旦前夕倒计时和观赏烟火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