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修改宪法经济条款无助国家繁荣
本报讯:IBON基金会执行董事桑尼·阿非利加周四反驳了修宪支持者的说法,即修改宪法将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到菲律滨。
阿非利加表示,首先,在过去几十年里,菲律滨一直是东南亚主要的外国投资目的地,但大多数菲律滨人尚未感受到其影响。
他指出:“外国直接投资来促进真正的发展,意思是加强农业和工作,这不是依靠它(修宪),没有证据表明这样做是国家进步的钥匙。”
阿非利加表示,菲律滨需要的是一个对自己的主权更加坚定的政府,并致力于加强支持当地产业的政策。
这位IBON基金会的官员说,经济修宪只会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机会,而不会真正使菲律滨人受益。
他说:“这是将经济完全开放的借口而已。”
阿非利加说,现行宪法实际上为政府提供了“杠杆”,以保护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的利益。
周一,参议长祖比里提交了第6号两院决议,寻求修改1987年宪法中的经济条款。
该提案将寻求修改第12条(国民经济和遗产)、第14条(教育、科学和技术、艺术、文化和体育)和第16条(一般规定)的部分内容,该提案将需要众议院的同意。
第6号两院决议提议修改第12条第11款,该条款只允许菲律滨人和菲律滨公司拥有至少60%股权的公司经营公用事业。
修正案将允许国会通过放宽这一限制的法律。
另一方面,一个经济倡导组织周四表示,取消宪法对外资所有权和外资在许多行业的限制,将使我国对外国投资者更具吸引力,从而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
经济自由基金会表示,现在是修改这些宪法条款的最佳时机,因为总统并没有对 1987 年宪法投入精力。
经济自由基金会主席齐谦戈提到了政府的采购法和地方创意产业。
齐谦戈说:“例如,在我们的采购法中,政府被授权向菲律滨供货商投标,即使他们的价格高出20%。”
他补充说,菲律滨企业滥用这一政策来榨取租金,而不是与外国供货商竞争。
齐谦戈补充说,应该重新审查对大众媒体、广告、教育机构、土地所有权和自然资源的限制。
他还表示,就像韩国出口流行文化和电影一样,我国有潜力在创意产业上进行出口。
“在韩国,他们对外国资本开放,就像他们的巴士系统背后有外国资本一样,但在我们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接受这一点,因为宪法限制100%的菲律滨人(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