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院可发逮捕令 在菲国执行另当别论
本报讯:总检察官艺描拉周四表示,国际刑事法院(ICC)可对菲律滨政府官员发出逮捕令,但执行则是另一回事。
艺描拉告诉记者:“国际刑事法院可发出逮捕令,但在菲律滨领土上执行逮捕令是另一回事。”
他补充说:“因此,菲律滨政府的合作至关重要。”
艺描拉表示,逮捕令的发布是基于国际刑事法院预审分庭对于有合理理由相信某人已犯罪的评估。
他表示,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必须调查所有可能指控或证明被告无罪的证据。
艺描拉说:“换句话说,他的调查必须没有偏见和成见; 否则,不足以发出逮捕令。”
当被问及国际刑事法院是否可以对副总统莎拉。杜特地和其他菲律滨官员发出逮捕令时,检察长发表了上述言论。
前纳卯高级警官拉斯卡迎斯据称是原纳卯行刑队的成员,最近指控副总统在2012年担任纳卯市长期间策划了纳卯市的“上门劝降”(Oplan Tokhang)行动。
他说,他已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了一份186页的证词,其中包含前总统杜特地涉嫌杀人,以及其女儿莎拉参与纳卯市法外处决的资料。
副总统此前表示,她只会在菲律滨法院面对任何将她与纳卯行刑队有关的指控,并指出只有在她当选副总统时,她的名字就会被人拿来与这个具争议的组织联系在一起。
艺描拉表示,政府不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的法律立场没有改变。
他说:“这不受政治风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