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院重启离婚法讨论
本报讯:在众议院的委员会为离婚法背书近一年后,要求在菲律滨制定离婚法的议题又回到了众议院全体会议。
在此之前,几届国会和政府多次尝试在菲国颁布离婚法,但均以失败告终。菲国被誉为梵蒂冈城之外唯一没有离婚法的国家。
众议员辘曼于2月20日在全体众议员会议期间表示:“我谨代表众议院第 9349 号法案或‘绝对离婚法案’的众多共同起草者,衷心感谢众议长和多数党领袖最终允许这项备受期待的法案重回全体会议。”
辘曼向众议员解释了与“绝对离婚法案”相关的显著因素。
辘曼解释说,绝对离婚对菲律滨人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并指出,在西班牙殖民前的菲律滨人祖先实行离婚,丈夫和妻子都可以离婚。
他还指出,在美国占领期间,绝对离婚限制在基于配偶通奸或纳妾罪的最终定罪,而日本占领时期则扩大了离婚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企图危害另一方生命;一方感染传染病;一方患有不治愈的精神病;一方施加反复身体暴力;以及一方连续三年遗弃另一方。
辘曼也表示,除了菲律滨和梵蒂冈外,全世界所有国家,包括所有天主教国家,都以不同程度的放宽离婚合法化。
辘曼同样指出,在菲律滨,穆斯林被授予离婚权,而菲律滨的《家庭法》规定,在婚姻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已丧失心理能力时,根据天主教圣统制的“规范离婚”解除婚姻。
辘曼也表示,除菲律滨和梵蒂冈外,所有天主教国家都允许离婚,这明确证明离婚并不违反天主教信仰和教会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