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DA着眼于将电动摩托车、混合动力汽车纳入第12号行政命令
本报讯: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和其他相关机构已开始讨论2023年第12号行政命令(EO)系列的潜在扩展,以涵盖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今年2月20日生效的第12号行政命令暂时下调某些电动汽车(EV)及其零部件的进口税率再延续五年。
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在周二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行政命令第2条规定在实施一年后对行政命令进行审查。
应要求关税委员会为此目的举行公开听证会。
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表示:“审查应遵循《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第1608条规定的关税修改程序,并应提交给关税及相关事项委员会和NEDA董事会。
“审查应仔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所有意见和评论,同时考虑到当前的市场状况。该审查旨在通过进一步鼓励采用电动汽车和促进国内电动汽车市场的增长,确保我们实现第12号行政命令的政策目标。”
NEDA敦促有关各方参加公开听证会并分享他们的见解。
根据第12号行政命令,乘用车、公共汽车、小巴、货车、卡车、三轮车、踏板车和自行车等某些电动汽车的完全建成单元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将在五年内暂时降至零。
但是,该行政命令不适用于混合动力型电动汽车。
根据第12号行政命令,电动汽车某些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也将从5%降至1%,为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