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禁政府官员使用警笛闪灯
本报讯:小马科斯总统禁止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使用警笛、闪灯和其他类似的信号设备,他说这些设备会造成交通中断。
小马科斯透过第18号行政命令说:“据观察,未经授权和滥用警笛、闪灯和其他类似的信号或闪灯装置的现象十分猖獗,造成交通中断,道路和交通环境不安全。”
总统强调,政府官员和雇员未经授权和不当使用信号或闪烁设备的行为将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处理。
同时,菲武装部队、国调局、菲国警、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和其他紧急车辆不受上述命令的限制。
小马科斯说:“有鉴于此,在此提醒所有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只有在紧急情况或确保应急人员的权宜和安全通行时才能使用警笛、顶灯、闪灯和其他类似装置。”
至少有四名参议员对小马科斯的最新命令表示赞赏,指出政府官员应该以身作则,并遵守交通规则。
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维惹蕊描在声明中说,政府官员不应该给全国各地正在忍受堵车的普通菲律滨百姓增加负担。
他说:“让我们拒绝警笛心态!身为政府官员,我们有责任为我们的选民树立榜样,尤其是在处理交通问题方面。”
他还支持限制警笛、信号灯、顶灯和其他类似紧急车辆设备的销售,仅供菲武装部队、国调局、菲国警、消防局和医院救护车官方使用。
参议员伊赫斯道欢迎行政长官的命令,并指责政府官员的“特权”,他说,使用警笛、闪灯和警队公路巡逻组护送“已成为他们的趋势”。
参议员格丽丝。傅同意伊赫斯道的看法。
她说:“我们在路上应该是平等的。 每个人都要去重要的地方,不只是政府官员。这个简单的‘警笛禁令’应在道路上公平、普遍地执行。 ”
参议员黎拉罗沙表示,对于总统的最新命令,所有政府官员都必须遵守。
他说:“如果你赶时间,就早点出门,这样你就不用使用警笛了。”
另一方面,总统的姐姐、参议员艾米。马科斯说,不应该完全禁止使用警笛和其他信号设备,而应该“严格监管”。
她说:“这类设备都有有效的用途。政府应该严格限制滥用这些设备,滥用这些设备的人应该被逮捕,并根据我们的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