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成立保护人权特别委员会
菲新社马尼拉12日电:马科斯总统下令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以进一步保护我国人权。
文官长贝萨敏(Lucas P. Bersamin)5月8日签署了第22号行政令,成立了一个“人权协调特别委员会”,以加强促进和保护菲律滨人权的机制。
该特别机构将由文官长担任主席,并由司法部长担任共同主席,外交部长和内政部长为成员。
总统在发布这项命令时强调,必须透过将促进和保护菲律滨人权的强有力和健康的多利益相关者进程制度度化,维持和加强联合国人权联合方案取得的成就。联合国人权联合方案将于7月31日到期。
总统在他的命令中说:“必须维持和加强将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的联合国人权联合方案所取得的成就,透过将促进和保护菲律滨人权的强有力的多利益攸关方进程制度 化。
菲律滨与联合国人权联合方案结成伙伴关系,在菲律滨的执法、刑事司法和决策领域进行能力建构和技术合作。”
除了联合国人权联合方案,菲国也是《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由总统人权委员会秘书室担任调查权特别委员会的秘书室;收集关于执法机构涉嫌侵犯人权的数据;扩大公民空间和与私营部门的接触;国家执行、报告和后续行动机制;以及以人权为基础的毒品管制方法。
它的任务还包括执行基于人权的反恐方针。
同样,特别委员会的任务还包括“监督和确保有效实施旨在维护和保护被剥夺自由者人权的政府政策和方案,特别是确保没有人遭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 。”
指示政府机构向特别人权机构提供充分支持和协助,并确保执行第22号行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