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速未能达标电信公司 众议员倡每日罚款百万
本报讯:为了修订《公共电信政策法》,一名众议员周末再次呼吁,对未能达到规定网速的电信公司处以每天最高100万披索的罚款。
根据众议院10215号法案,马加智市代表刘易斯·甘布斯正寻求对电信公司处以每天100万披索或每年3.65亿披索的罚款,直到它们完全达到强制性的互联网速度目标。
甘布斯在一份声明中说:“菲律滨仍然是东南亚平均移动互联网速度最慢的国家之一,我们希望通过国会法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他补充说:“政府有责任保护消费者(包括互联网用户)的利益,促进他们的整体福利,并为工商业界制定行为准则。”
该法案试图将互联网连接归类为“基本服务”,将属于国家电信署的管辖和监管权力。
目前,互联网连接被认为是增值服务,不属于国家电信署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