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侵犯个资案 Meta赔14亿美元赔偿。...
据报导,德州总检察长帕克斯顿(Ken Paxton)表示,这次是当地历来达成的最大宗相关和解协议,州府将继续致力打击科技巨头侵犯隐私的行为。
Meta回应时表示,和解协议令人欣慰,但公司否认违规经营,又表示涉事的“标签建议”功能已停用,此外Meta也计划加大在德州的投资。
这宗诉讼始于2022年,德州指责Meta在旗下的平台设立“标签建议”功能,自动扫描用户脸部,已经违反当地的生物识别私隐法。案件和解后,私隐权倡议组织“电子隐私信息中心”的执行董事巴特勒(Alan Butler)表示,这次案例可让科技公司警惕,不能任意收集民众资料,也反映民众对这方面的关注与日俱增。
除了Meta之外,德州2022年也起诉科技巨头谷歌(Google),同样指控其透过其家用设备Nest等产品,收集民众的语音和脸部资料,违反生物识别隐私法。谷歌当时表示,诉讼错误描述了产品的功能,但公司同年答应支付3.91亿美元,了结40州总检查长联合提出、指责谷歌在定位追踪功能上误导用户的诉讼。
近年来,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开始重视互联网企业侵犯私隐的问题,由于联邦政府并未立法,因此多州自行设法,其中德州、伊利诺伊州等地均已通过生物辨识私隐法,限制企业收集民众的脸部、语音和其他生物辨识信息。Meta在2020年亦曾就同类诉讼,向伊州支付5.5亿美元和解金。